【2023青少年發聲影像學院】比紀錄片還陌生

課程講師:影視聽中心 TIDF節目策劃/鍾佩樺

紀錄片是什麼?紀錄片一定要拍攝真實的事件嗎?紀錄片只能是真實的畫面嗎?這些都是同學在創作時不得不思考的問題。青少年發聲影像學院今年邀請到國際紀錄片影展(TIDF)的節目策劃鍾佩樺來跟同學分享,從認識紀錄片的出現開始,慢慢揭開紀錄片的多元樣貌,引領同學重新思考與定義何謂紀錄片。 

紀錄片是什麼?

1895年,盧米埃兄弟的短片《火車進站》標誌著電影藝術的起頭,用動態影像捕捉現實片段,也就是所謂的「紀實影片」。隨著時間推移,1922年出現了後世普遍公認的第一部紀錄片—羅伯佛萊賀提(Robert. Flaherty)拍攝的《北方的南努克(Nanook of the North)》,運用重演與戲劇結構,呈現伊努特族在極地的生活景況。1926年,約翰葛里遜(John Grierson)則提出了「紀錄片是對真實的創意性處理」,他認為紀錄片是記錄真實生活的影像與聲音,並用個人觀點去詮釋拍攝下來的真實世界。
 
接著,我們將目光從國外拉回臺灣,臺灣早期的紀錄片多半是殖民專制政權下的新聞影像、政宣片,或是老三台的電視紀錄,後來才慢慢出現反制官方敘事的社會運動影像,或是傳達小人物心聲的社會關懷紀錄片。在這樣的時代氛圍下,許多紀錄片偏重於發揮社會與政治性功能,例如:綠色小組的《水源里與李長榮的抗爭》,記錄下居民的抗爭過程,影像目的在於提供清楚明瞭的「真實資訊」,藝術性的處理則較少。
 

這些都是紀錄片?

拍攝手法部分,傳統中紀錄片常見的方式包括:訪談集錦,相較於台詞表演,更加「直接真實」的聲音;旁白,清楚傳達政治或是社會性的訊息;檔案影像,作為歷史見證;事發現場的第一手紀錄,意即親臨現場的見證;人物重演或動畫重現,例如:《牽阮的手》就穿插使用動畫,重現缺乏檔案資料的過往事件。
 
最後,鍾佩樺老師更分享了幾部跳脫傳統形式的紀錄片,例如:《最好是這樣(The Best Way)》僅運用黑畫面與簡單的符號,搭配沒有情緒的旁白,描述視障者日常會遇到的困擾,反諷人們缺乏理解而自以為是的善意。《約翰凱吉的姓氏(The Last Name of John Cage)》片長呼應作曲家約翰凱吉的名作《4’33"》,拍攝住家附近的傍晚畫面,以旁白描述故事,不時穿插沉默時刻,引發觀眾「主動」想像畫面外發生的事物。《熊爺爺(BÄR)》則以熊來替代爺爺的形象,運用老照片來回顧爺爺一生的重要際遇。
 
經過今天的課程後,同學對於「紀錄片是什麼?」這個問題將不再僅限於單一解答,並開始理解創作者會使用不同的創作形式及手法,來表達個人情感與觀點;鍾佩樺老師更鼓勵大家未來創作時,不要拘泥於紀錄片「應該」長怎麼樣,而是「選擇最能夠精準確實表達出自己」的方法。